把工程可以干完,并以建造费作为破产企业财产。也可以解除与业主之间的合同,将现有的建造费作为破产企业财产进行破产清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11月17日以法(经)发〔1991〕35号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破产企业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不足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其差额应列入破产债权。计息的破产债权,计算到破产宣告之日止。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以到期债权列入破产财产,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及其他损失。确实无法收回的破产企业的财产,不列为破产财产进行分配。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以上就是关于建筑公司破产在建项目怎么办的相关介绍,对于建筑公司来讲,如果要申请破产势必会给他人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尤其是有一些在建项目的话,势必会造成烂尾楼等情况出现,所以要做好处理工作。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