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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案件的立案条件

2021-09-14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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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法院中通常对于破产案件的处理的话也是干预性比较强的,因为很多的企业破产的话都是跟政府挂钩的,所以对于这样的案件的话往往都是先由政府决定说破产了之后才可以进行一系列的程序。那么,破产案件的立案条件?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破产案件的立案条件

  (一)破产案件受理的概念

  破产案件的受理,又称立案,是法院在收到破产案件申请后,认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而予以接受,并由此开始破产程序的司法行为。

  (二)破产案件受理的条件

  1.形式审查。判定破产申请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破产申请形式条件的工作程序,称为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的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申请人是否具备破产申请资格(即是否为债权人或债务人);

  (2)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本法院对本案有无管辖权;

  (4)债务人是否属于破产法适用范围内的民事主体。

  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破产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需要更正、补充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限期更正、补充。按期更正、补充材料的,人民法院自收到更正补充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未按期更正、补充的,视为撤回申请。

  2.实质审查。判定破产申请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破产申请实质条件的工作程序,称为实质审查,又称理由审查。实质审查的内容就是破产原因的存在与否。所以,在破产案件受理阶段的实质审查是一种表面事实的审查,即依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的审查。

  3.破产申请的驳回。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况的,破产申请不予受理:

  (1)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

  (2)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后,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的,或者有以上所列不予受理的情形的,或者发现债务人巨额财产下落不明且不能合理解释财产去向的,应当裁定驳回破产申请。

  破产申请人对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受理通知。人民法院决定受理企业破产案件的,应当制作案件受理通知书,并送达申请人和债务人。通知书作出时间为破产案件受理时间。

  5.受理前的撤回申请。在人民法院决定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破产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准许申请人撤回破产申请的,在撤回破产申请之前已经支出的费用由破产申请人承担。

  (三)受理的效果

  1、对债务人的约束。

  (1)财产保全义务、说明义务和提交义务。

  (2)不对个别债权人清偿的义务。

  2、对债权人的约束。

  (1)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能通过破产程序行使权利。

  (2)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后至破产宣告前的期间,未经人民法院准许,不得行使优先权。

  (3)债务人的开户银行,不得扣划债务人的既存款和汇入款抵还贷款。

  3、对其他人的约束。

  (1)债务人开户银行的协助义务。

  (2)债务人企业职工保护企业财产的义务。

  4、对其他民事程序的影响。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以债务人为原告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尚在一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受理破产案件案件的人民法院;案件已进行到二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以债务人为被告的其他债务纠纷案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已经审结但未执行完毕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2)尚未审结且无其他被告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终结诉讼。

  (3)尚未审结并有其他被告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

  (4)债务人系从债务人的债务纠纷案件继续审理。

 破产案件的立案条件 

  二、企业破产中哪些债务是优先偿还的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

  三、破产重组时员工怎么办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破产案件的立案条件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公司的股东、董事,不得以股东或董事名义申请公司破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格的破产申请人。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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