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有专门人员去负责处理,公司解散时,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1) 成立清算组
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183条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
(2) 通知债权人
按照《公司法》185条的规定,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 注销登记
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 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根据我国的法律,如果公司要发生解散的时候,作为用人单位是要提前一个月的时间,去通知员工的,然后双方按照程序去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采取提前通知员工的处理方式,那么作为用人单位就要对员工做出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同时,如果是用人单位一方,自己这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的时候,也是需要向员工提供经济上面的补偿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公司解散债务怎么办的相关内容。所以现在很多公司都是有限责任公司,目的就是为了在公司解散的时候承担有限的责任,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限,而且债权人还不可以单独向法人或者股东追讨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