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据此,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们有权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协商不成,员工可依法向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关系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是不是说公司解散一旦启动,劳动合同就当然终止呢?这并不尽然,因为公司解散需要经过清算程序。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在清算程序中,公司清理的债权债务中应该包括职工的 “劳动债权”,如职工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金、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法定应付款项,而且上述 “劳动债权”是优于国家税收和其他债权清偿的。只有当公司经过必要的清算程序后,公司才能依法注销。而一旦公司注销,那么公司就产生法律上的人格消灭,劳动合同的一方主体消灭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很难得到保护。因此劳动合同终止必定是在公司清算过程中,选定合适的时间进行。
公司法关于司法解散公司的条件规定,一般认为有如下四个条件:
一是请求的主体须为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
二是公司必须陷入僵局,即客观上存在经营管理的严重困难情形。
三是公司僵局的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四是公司僵局不能通过其他途径予以解决。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公司解散后如何赔的相关内容。员工辛辛苦苦打工是非常不容易的,所以公司在解散之后给员工一些补偿也是应该的,但是有些公司可能确实没有什么钱了,这个时候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能过于为难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