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中外企业兼并的方式的比较研究

2019-02-22 16:2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公司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公司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摘要:文章阐述了研究并购支付方式的必要性,分析了选择并购支付方式时应考虑的各种关键因素。通过比较发达国家企业与国内6891个上市公司并购样本数据,总结了中国上市公司并购支付方式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指出中国企业应随着资本市场融资工具的丰富不断

摘要:文章阐述了 研究 并购支付方式的必要性, 分析 了选择并购支付方式时应考虑的各种关键因素。通过比较发达国家 企业 与国内6 891个上市公司并购样本数据, 总结 了 中国 上市公司并购支付方式的特点和存在的 问题 ,指出中国企业应随着资本市场融资工具的丰富不断创新和 发展 多样化的并购支付方式。

  关键词:上市公司;并购;支付方式;公司价值

  一、 并购支付方式 影响 并购双方的公司价值
  
  在发达国家并购市场,基本的支付方式有现金支付、股票支付以及混合支付三种方式。为什么要研究并购支付方式?因为它会影响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的价值,进而影响并购双方股东的收益。但是,迄今为止产生这种影响的机制仍然不清楚, 理论 界也鲜见探讨。笔者以为,产生这种影响的机制可能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有现金支付的情况下,并购支付方式可能会提高并购公司的负债比率。而根据M-M定理及其衍生理论,负债比率的变化会影响公司价值。二是有股票支付的情况下,并购公司或目标公司可能会产生收益稀释问题,进而影响每股股票的价值。三是有股票支付的情况下,也可能产生股票的市场定价信号效应(即采用股票支付方式常常被认为是并购公司股票价格被高估的信号,因此,当公司宣布采用股票支付方式时,公司股票价格将下跌),进而影响并购双方股票价格。实证研究支持并购支付方式会影响并购双方股东收益的结论。
  Gordon和Yagil(1981)是较早对支付方式与收益关系开展研究的学者。Gordon和Yagil考察了1948年~1976年期间完成的所有混合兼并,他们的研究发现,对于并购企业,当使用股票作为支付方式时,在兼并完成前8个月内,超常收益为5.3%;当用现金收购时,这一超常收益为7.9%。Travlos(1985,1987)的研究考察了支付方式对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两方面的影响。对并购公司,他的研究发现,当使用股票作为支付方式时,两天宣布期的CAR是-1.47%(在0.01的置信水平上是显著的)。当用现金收购时,两天宣布期的CAR也只有0.24%,并且不显著。对于目标公司,当使用普通股时,两天宣布期的CAR为12.04%。马克·L·赛罗沃(2000)的研究结果表明,从28种指标衡量的业绩来看,并购时用现金支付比用股票支付可使并购公司取得更好的业绩。
  
  二、 并购支付方式选择应考虑的因素
  
  现金支付、股票支付或混合支付方式各有优缺点。在选择何种支付方式时,并购方应当就以下问题作出判断:
  1.并购过程对时间的要求如何。现金支付所需时间短,操作简单,可以迅速实施并购,而股票支付就没有这么方便,因为它需要双方股东进行谈判。特别是在恶意并购中,争取缩短并购时间对控制并购成本非常重要,因此,恶意并购中采用现金支付比较有利。Loughran和Vijh(1997)考察了1970年~1989年美国发生的总值超过5 000亿美元的947起企业并购案例,发现:在兼并收购中,现金支付、股票支付与混合支付的比例分别为49%、25%和26%;在要约收购中,现金支付、股票支付与混合支付的比例分别为82%、6%和12%。兼并收购一般是善意收购,而要约收购大多是恶意收购。由此可以看出,要约收购中采用股票支付的方式很低,只有6%,而混合支付方式也只有12%。
  2. 支付对价的价值变动风险。无论对并购方股东还是目标公司股东,采用现金支付都可以防范支付对价的价值变动风险。现金的价值在短期内是固定的,双方不必评估其价值,一般也不必防范现金价值的变动风险。而股票价值变动相对较大,双方股东都要对并购后股票价格的走向作出预测,而这一般难度较大。
  3.并购方的现金头寸与交易规模。对收购方而言,现金头寸是有限的,因而大规模并购可能受到限制。一个公司的现金流量总是一定的,如果大量动用公司现金去并购,就可能影响公司的流动性,进而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当然,公司可以对外融资,但这又会涉及公司融资能力、资本结构及公司治理等一系列问题。而如果外部 金融 市场不发达,金融工具品种稀少,获得并购现金就更为困难。美国从1995年~1999年初,超过10亿美元的大型交易中,90%通过换股方式完成。但如果把所有的小型交易也包括在内,纯粹以股票支付的交易比例不足50%。这表明,现金方式对交易规模有限制,大型交易采取换股并购更为合适。
  4. 收益稀释。收益是否被稀释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并购后并购公司的总收益;二是并购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如果并购后收益增长赶不上股份增加的比例,则每股收益将被稀释。但值得注意的是,并购后由于需要整合,协同效应可能要在一段时间后才能够发挥作用,因此,并购后的短期内公司收益可能被稀释,但长期可能会提高。
  5. 税收问题。税收是选择并购支付方式要审慎考虑的一个重大问题。通常,人们过多关注了并购支付方式对目标公司股东资本利得税的影响。事实上,不同支付方式不仅对目标公司股东的税收有影响,对并购方的税收也有影响,而且更为复杂。目标公司股东只需要筹划并购交易时的税收,而并购公司不仅要考虑并购交易时的税收,而且要筹划并购后运营期乃至再出售时的税收问题。并购支付方式中的税收筹划目标既非使并购方股东的税收最小化,也不是目标公司股东税收最小化,而是双方税收之和的现值最小化,从税收筹划中获得的利益再在双方股东中进行分配。
  6. 并购方对双方股票价值的判断。如果并购方认为己方股票价格高于其实际价值,而目标公司股票价格低于其实际价值,并购方更愿意采用换股交易;而目标公司股东则正好相反。事实上,如果采用股票支付方式,常常被看作是并购方股票价格高估的一个信号。
  7. 管理层与机构投资者态度。如果并购公司管理层占有的股份比例较大,对公司有控制权,则管理层担心并购公司股权被稀释,就可能倾向于采用现金支付方式。Martin(1996)的一项研究表明,收购公司管理层持股比例与股票被使用的概率之间呈非线性关系。当管理层持股比例在5%~25%之间时,使用股票支付的可能性更低,而当管理层持股比例大于25%或小于5%时,股票支付的概率相对就比较大,因为这时管理层不担心控制权被稀释。此外,机构投资者也会影响收购公司的支付决策,因为大量研究表明,股票支付方式减少了收购方股东的财富。

公司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980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公司法律师团,我在公司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