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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与公司的区别

2021-06-18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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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创办企业来说的话,很多人都会选择创办有限公司,但其实大家对于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的区别是不清楚的,由于看名字差不多,许多人都以为它们就是一种企业,实则不然。那么,有限合伙与公司的区别?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有限合伙与公司的区别

  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法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按照比例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时公司承担责任,并且按照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这是两者最主要区别。

  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方面的区别,合伙企业的财产不属于合伙组织独立所有,而是属于合伙人共有,合伙人与合伙企业是连带责任关系。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和享有民事权利

有限合伙与公司的区别

  二、有限合伙人债务如何清偿

  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实行双重优先原则,即合伙企业的债务应该优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应该优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清偿。

  1、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3、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同理,合伙人的个人债务,也应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4、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三、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权利有什么不同

  1、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可以看出,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承担范围要大于有限合伙人。

  2、与本企业交易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在关联交易方面,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与本企业进行交易。

  3、在出资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有限合伙与公司的区别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我们在开设公司的时候,具体选择有限合伙企业还是遥想公司,需要根据出资额度、公司类型等方面情况来进一步的确定。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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