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其他股权,银行股权具有相对风险较低,安全稳定等方面的因素,因而为大多数人所接受。
按照《商业银行法》和《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有关办法》规定,流程如下:
1、向金融机构入股要进行股东资格审查;
2、受让方的资格要求;
3、股东申请转让本行股权时转让、受让双方应向本行董事会提交以下材料。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3、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4、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
5、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6、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7、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8、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9、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
网友提问:
银行股权转让有哪些法律限制?
律师回答:
1、股东持有的股份应依法转让。
2、股东转让其持有的股权时,原股东无优先受让权,无须股东大会批准。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劵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3、向金融机构入股要进行股东资格审查,根据有关规定,股份制商业银行进行股权转让时,如股权比例低于股份总额的5%,股权受让方的股权资格由本行董事会按照《商业银行法》和《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有关办法》审核,股权比例超过股份总额的5%,经本行董事会审核后报银监会审批。故股份制商业银行股东股权转让时,要报经本行董事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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