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6年底听信亲友对未来市场的虚构,导致本人误判协议了一份投资决定,双方各出资十万元于2017年建立童装代工厂,协议中明确提出本人只负责出资不参与其中任何事情因为本人有稳定的工作,有效期为一年,视年终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合作续签。可年终本人竟血本无归!本身这种投资事宜利润和风险是共存的,亏了也就亏了,大家把事情说明白也就可以了,可那一年的事让本人很气愤,对方对于工厂管理经验的欠缺导致刚建的小厂摇摇欲坠,遂对方以各种威逼利诱要求本人辞工与其一起扛,至此已违约,本人视这般情况不得已辞工来与其一同挽救损失,本人于2017年8月15至其工厂从事生产劳动,此后期间本人发现对方对于建厂伊始的投资预算的使用以及本人至其处时已有约半年的生产经营情况遮遮掩掩,没办法!本人只能按约定提前两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于合约到期退出的决定。我目前手中预存的账本竟然是通过对方的记忆以及临时翻阅手机得来的,并未收到任何账单明细,预算中的厂房租赁合同 机器设备的购买发票,以及银行流水账单。
以上只是其一,在年终算账时,本人通过精简版的财务记录发现,导致我血本无归的原因,对方对于市场前景不明所以,贪功冒进,以本人认为采取一种自杀式的方式进入了对方所谓的市场,原因:在工厂还未正式投产前,双方的投资预算已经没有了,那以后的生产经营怎么维持?像这样的重大决定,本人竟一无所知,对方并未以任何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或征询本人意见。对方这种危险操作方式,不考虑投资人的即得利益,造就年终投资人利益本金的 严重损失。
特此:本人咨询,是否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对方赔偿本人的投资 的总额十万元以及双方合约中总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顺便问一下这样的 诉讼属于什么性质的诉讼?本人对于诉讼一无所知,还望给予明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