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考虑强制执行股权措施的必要性?
股权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充分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不是让债权人成为股东。因此,
(1)在债务人有其他财产或债权可以执行时,不得先执行或同时执行股权,应当在前两者执行完毕仍不能完全清偿的情况下才可以执行股权。
(2)如果债务数额较小,原则上应当执行股东(债务人)的股权收益来清偿。而在股权价值远远超过债权数额时,应当只强制执行相应部分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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