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从合肥市中院获悉,安徽煤田地质局下属企业安徽某某建设有限公司一分公司经理姚某某因涉嫌贪污受贿即将受审。
2007年4月至2010年10月,姚某某在任某某公司南京分公司、合肥分公司经理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分包、资质挂靠过程中,收受倪某某、陆某某、方某某的贿赂款共计95万元。2010年10月,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决定将姚某某从某某公司南京分公司调任合肥分公司经理。姚某某指使财务人员虚构工程支出,通过陆某某、倪某某指定的账户,以支付工程款的名义从公司账户共转走70万元,通过陆、倪二人提现后予以侵吞。
记者了解到,姚某某今年52岁,于2002年担任安徽某某建设有限公司南京公司经理。公开资料显示,在他的任期内,南京公司的发展一年一个新台阶,他也多次荣获“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标兵)”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