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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在哪

2020-12-12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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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司制是我国企业发展的主要制度,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公司制度。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是最容易混淆的两种公司制度。但其实他们之间有很大差别,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有人数限制,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没有。接下来就由小编为您解答有关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在哪的问题。

  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在哪

  股份公司作为法人和市场的主体,对其生产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股份公司的产权关系决定了股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公司盈亏自的经营机制。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较,其主要差异是:

  1、股东的数量不同。

  世界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2人,最多50人(亦有规定30人的)。因为股东人数少,不一定非设立股东会不可。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达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必须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注册的资本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资本额较少,公司依据生产经营性质与范围不同,其注册资本数额标准也不尽相同。

  特定竞争的激烈,而唯有后者才具有扩大企业规模的制度秉性,但是在科斯所说交易成本为正的现实经济活动中,股份有限公司这种公司形态不可能毫无顾忌地扩大公司规模,因为管理成本也在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增加,公司内部治理成本等于市场交易成本就是企业最大规模的界限。反过来分析有限责任公司,在某一特定的情况下,相对股份有限公司来说,有限责任公司就具有较低管理成本的特征。

  公司治理结构的区别在降低交易成本的要求下,出资人对出资的安全考虑和对管理成本的要求导致了各种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社会大生产要求现代企业实现投资者的股东权与公司的法人所有权相分离,促进公司管理适应专业化的需要,提高公司经营资产的效率。而有限责任制在许多方面降低了这种职能分离与专业化管理的成本。」

  3、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比较简单,可只设立董事会而不设股东会或不设监事会,董事会往往由股东个人兼任,机动性权限较大。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权限受到一定限制,因为公司规模扩大了,需要具有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经营管理,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和管理权较为分离,公司的实际经营掌握在了公司资产管理者手中。由交易成本理论可知,减小公司治理成本则可以增加其市场竞争力,但追求规模经济也可以增加市场竞争力。这就说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市场竞争的要求下,发挥各自特点从而减小总的交易成本。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

  公司制的基本共性在于它们都是以许多股东共同投资入股形成公司法人制度为基本特征的。由于股份公司是典型的合资公司,重在资本的稳定,以维持对外信用,实现股利的利益,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表现在:

  1、实行了资本三原则。

  一是资本确定原则。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确定公司固定的资本总额,并全部认足,即使增加资本额,也必须全部加以认购。

  二是资本维持原则。公司在其存续期间,必须维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以防止资本的实质性减少,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防止股东对盈利分配的过高要求,使公司确保正常的业务运行。

  三是资本不变原则。公司的资本一经确定,非按严格的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否则,就会使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作为股东拥有转让股权的权利和自由,但不得抽回股本,公司实行增资或减资,必须严格按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

   2、实行了「两个所有权分离」原则。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和股东投资的财产权的分离,第一,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两权分离」不是两者的互相否定。因为股东的财产一旦投入公司,即构成公司的法人财产,并且股东该财产的所有权即转化成为公司中的股权。

  但是,股东不会因此丧失自己投资的财产权,其仍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权、收益权、分权和重大事项决策表决权以及管理者的选择权,同时可以依法自由转让股权,在公司终止时,依法享有行使分配剩余财产的终极所有权。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在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第十一条:“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公司法》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人2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在哪的相关解答。经过对比,我们可以看出有限责任公司符合中小企业需求,但是实际情况如何,我们需要进一步考察市场需要,从而完善此两种公司治理结构。如果您对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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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一、特征方面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 ①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②以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东出资份额; ③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公开募股; ④股东的出资不能随意转让; ⑤财务不必公开。 (2)股份有限公司: ①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 ②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 ③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④股票可以自由转让; ⑤财务公开。 二、设立条件方面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 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为50人以下; 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一人有限公司出资额为3万元,一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为10万元); 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④有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⑤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股份有限公司: ①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②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③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④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出资额方面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四、出资方式方面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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