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21日,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了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指引》依据新"两法"规定,对关联交易、内部人控制、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造假等上市公司以往存在的痼疾动了" 大手术"。与1997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有关规定不同,《指引》严格限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从而排除了为保证足够通过率而允 许关联股东参与表决的可能性,避免关联股东的操纵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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