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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14)附则

2019-01-16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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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14)附则第14章附则第188条章程细则:董事会可依照章程的规定,制订章程细则。章程细则不得与章程的规定相抵触;基于某种章程细则得出的结果显然与章程相抵触的,该细则无效。第189条章程文字: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14)附则

  第14章 附则

  第188条 章程细则:董事会可依照章程的规定,制订章程细则。章程细则不得与章程的规定相抵触;基于某种章程细则得出的结果显然与章程相抵触的,该细则无效。

  第189条 章程文字: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公司登记机关全称〕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或者股东会表决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第190条 数字定义: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第191条 章程解释: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有争议的,可以提交股东会解释;董事会、股东会均可以就未定事项提出创制方案,由后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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