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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江西出版集团公司董事长夫妇受贿被诉

2019-01-05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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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夫妻俩甚至玩起腐败二人转,仅案发后检察机关扣押的赃款就达370万元。17日上午,原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江西省出版总社社长(正厅级)许某锐夫妻受贿案在南昌市中...

  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夫妻俩甚至玩起腐败“二人转”,仅案发后检察机关扣押的赃款就达370万元。17日上午,原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江西省出版总社社长(正厅级)许某锐夫妻受贿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至2005年期间,许某锐利用其在江西省新闻出版局、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江西省出版总社担任副局长、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总经理、副社长、社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美国兄弟公司总经理王某华、德国曼罗兰(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业务经理高某忠、苏州三力声像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郭某辉、江西新华印刷厂副厂长万某海、鹰潭市新华书店经理黄某华、上饶市新华书店经理张某明、江西电力物华宾馆董事长程某华等人计40.5万元人民币、44200美元、1500欧元、4万港币;单独或伙同其妻赵某华非法收受江西省出版总社驻海口办事处主任郁某兰、江西利达装饰有限公司红树林分公司负责人刘某庆、赵某华之弟赵某荣贿赂款计114.6万元人民币、1.4万美元;伙同其情妇孙某红收受江西省建设监理总公司总监颜某令贿赂款17万元人民币。以上共收受贿赂172.1万元人民币、58200美元、1500欧元、4万港币。

  赵某华除伙同许某锐共同受贿100.8万元人民币和9200美元外,还于2001年至2005年期间利用其担任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副处长,分管发票工作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回扣款、“好处费”共计54.5万元人民币。

  2005年11月,赵某华和许某锐先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发后,检察机关扣押许某锐、赵某华夫妻赃款3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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