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是指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由公司或其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依法运用审判程序平等清偿公司的债务,消灭其民事主体资格的法律制度。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以后,由法院选任清算组成员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与此同时,破产人丧失管理和处分其财产的权利,但有提交有关财产簿册和破产人的债务人及债权人清单,并答复有关事项的询问等义务。破产人的债务人和属于破产财团财产的持有人不得直接对破产人清偿或将其财产交付破产人等。破产财产的清偿应按规定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