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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后一定要做清算

2016-08-30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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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司的清算分为:普通清算(自行清算)、特别清算(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三种。

  1、普通清算是指公司依法组成的清算组,按法定程序进行的自行清算。

  2、特别清算是指公司应当清算,但由于出现了一些障碍因素导致未清算、或拖延清算、或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股东的利益时,依据债权人或股东的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干预和监督的清算。

  3、破产清算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后,由人民法院组织管理人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在破产清算中,人民法院和公司债权人直接参与公司清算

  清算的义务人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如果清算义务人不依法进行清算,将按以下不同情形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清算义务人不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义务人应当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清算义务人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时,义务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清算义务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义务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清算义务人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5、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时,债权人有权要求该股东或第三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注意事项:对于前述第1、2和4项,如果义务人为二人以上的,其中一人或数人按照这三项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其他人员按照过错大小分担责任。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公司解散后法律明确规定了清算注销的程序,如果股东未履行以上程序,导致公司财产损失、或者将来不能清算,那么就有可能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将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应当享有的有限责任变成无限责任。所以,特别提醒各位投资人公司解散后依法清算,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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