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处置问题是当前深化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一大难题, 其根源在于政府、银行、企业这三大利益相关者对如何彻底解决“历史之债”尚未形成基本理论共识, 因此也就缺乏科学的债务处置规则体系。本文通过对银企“历史之债”特点和本质的分析, 将其界定为一种基于“体制之疾”的“受限债权”, 并遵循这一逻辑, 以“部分履行” 为基本原则, 构建具有实用价值的债务处置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