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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可以破产清算吗

2021-05-29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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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有很多的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经营状况是比较良好的,这个时候可以成立子公司,那么子公司是否可以单独破产。是不是也需要什么条件呢。不管是什么样的公司该破产的时候都得破产。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有关子公司可以破产清算吗的问题。

   一、子公司可以破产清算吗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具备破产资格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拒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另外,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

子公司可以破产清算吗

  二、重整与重组的相同之处

  1、前提条件相似

  公司企业面临重大财务危机,陷入生存困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情况,是二者的共同前提。

  2、目的相同

  通过清理债权债务关系,引入战略第三方,公司企业整体转让,易主经营等措施,挽救困境中的企业,以使企业获得新生,避免公司破产带来的消极后果。

  三、与子公司可以破产清算吗有关的法律规定

  《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

  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多次分配的,应当公告本次分配的财产额和债权额。管理人实施最后分配的,应当在公告中指明,并载明本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

  管理人依照前款规定提存的分配额,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的,应当交付给债权人。

  第一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二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的有关子公司可以破产清算吗的问题。如果我们想要申请破产,需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属于资不抵债的情况。如果您对清算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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