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2、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3、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4、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5、需要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
6、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审计报告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7、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1、有限责任公司,受让人即使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只有在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之后,新老股东的交替方才在法律上真正完成,并具有了社会公示性。
2、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情况有所不同。其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受让人即取得公司股权,合同当事人为记名股东的,应通知公司办理股东名册登记变更。
股权的性质甚为复杂,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归纳起来主要有所有权说、债权说、社员权说、股东地位说、权利义务集合体说、独立的新型权利说、以及尚无定论说等几种观点。在此简介两种,在大陆法系国家,社员权说有一定的代表性,我国亦不乏学者坚持此观点。该学说认为,股东是公司的社员,股权是股东基于这种社员资格而享有的一种社员权。社员权是指股东因出资创办社团法人,成为该法人成员并在法人内部拥有的权利和义务的总称。
独立的新型权利说认为,股权是公司法赋予股东的一种独立的权利。股权是与所有权、债权、社员权等传统权利并列的一种独立的权利形态。该学说还指出,股权所有权说与一物一权主义不符;债权说无法解释股东的公益权,也很难界定股东的直接投资行为和债权人认购公司债券行为的本质特征;社员权说强调社团的人合性,而忽视其资合性,特别是一人公司的出现,使社员权说发生根本动摇。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股权转让变更流程是什么的相关介绍,公司如果要进行股权转让和变更,就要了解具体的程序,根据股权的性质来进行转让和变更,同时也要注意一下协议的签订流程。对此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