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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死亡股权继承手续有哪些

2021-05-01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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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股东是在公司中拥有股份的自然人或者组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公司协议约定条件的,其股份可由其继承人继承。那么,股东死亡股权继承手续有哪些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股东死亡股权继承手续有哪些

  《公司法》第75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公司章程中并无禁止性规定,自然就可以继承股份,同时继承被继承人作为股东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如果死亡股东的继承人比较多,不方便操作,而股权受让方又对签字的人员有疑问,最稳妥的做法是让所有的继承人去公证处做一个关于该股东在公司股权的继承权由谁来继承或者由谁来出面处理的公证书。再让经办人提交《公证书》原件后方能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

  股权转让款项尽量不要一次性支付给对方,应当根据转让的程序进行情况分阶段支付,最后一笔款项最好应当于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支付。

  关于转让过程中签署的文件也要给予充分的重视,除了《股权转让协议》之外,有关公司债权债务问题的《披露函》、公司有关股权转让前后的《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有关转让双方交接公司财物的《移交清单》等文件的草拟和签订也很重要。

股东死亡股权继承手续有哪些

  二、公司股东变更需要的手续和材料

  企业变更股东所需要准备的资料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房产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以上便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股东死亡股权继承手续有哪些的内容。股权拥有人死亡后,公司章程没有禁止股权继承的,股权自被继承人死亡时自动开始由其继承人继承,只不过最终成为公司股东需要经历签字、登记等程序。若您还有此方面的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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