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凯征地拆迁律师团承办的众多征地拆迁案件中,暴力征收、野蛮拆迁成了律师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毫无疑问,对于每一个守护家园、渴求公平合理补偿的被征地(拆迁)人来说,要想拿到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需要具备两点基本功。首先,能抗。能抗并不仅仅是身体上的考验,更多时候是心灵和精神的折磨。在德凯律师团接受委托前,很多被拆迁人其实已经临近精神崩溃的边缘。政府机关的行政压力,拆迁办的多手段折磨,亲友的劝慰,邻居的冷眼,每一方面都足以让一个正常的人逐渐坠入“精神疲劳”的深渊。其次,能较劲。这里所言的较劲更多是对被拆迁人的硬性要求,但这常常也是被拆迁人与政府部门谈判时的薄弱点——即对法律的知之甚少。因为征地拆迁案件自身的复杂性,以及其法律的繁杂性,就决定了并非一朝一夕就可以熟练掌握并运用自如的。
德凯律师团队在成立之初,以及在维权办案的过程中,自始至终要求承办律师对拆迁法规的熟练精通,甚至重要法条脱口而出。这对于并非接受专业征地拆迁案件培训的被拆迁人来说,依靠自身现学法律去维权是极为困难的。那么,即便不懂法律,当面临暴力征地、野蛮拆迁时,被征地(拆迁)人该如何应对呢?在此,德凯征地拆迁律师团先向广大被征地(拆迁)人介绍一下常见的拆迁招数?
第一,指使本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雇佣非本单位人员、社会闲散人员,采用威胁、恐吓、殴打、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手段,强迫居民签订拆迁协议或者对房屋进行非法强制拆除。
第二,个别拆迁单位利用合法资质的外衣从事非法拆迁活动,通过雇佣犯罪团伙、流氓恶势力直接实施暴力拆迁行为。
第三,采用殴打他人、强行推倒房屋等方式侵害被拆迁人合法实体权利。
第四,采用堵门、摆势、阻断交通、在门口倒渣土等手段扰乱社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等方式拆除被拆迁人房屋。
第五,采用强行推倒房屋、打砸玻璃、断水断电等手段,对被拆迁房屋以及房屋内财物进行损毁。
第六,采取邮寄恐吓信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或者发送侮辱、恐吓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将被拆迁人逼走。
第七,通过房屋鉴定机构出具虚假的书面评估报告,并下发危房通知书的方式对被拆迁人房屋实施拆除。
第八,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城管等公权力部门参与强制征地拆迁。
第九,地方政府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以政府会议纪要或文件代替法规确定的拆迁许可要件及规划变更,对被拆迁人房屋实施拆除。
第十,法院受到市(区)人民政府压力,以走程序的方式对被拆迁人的房屋实施司法强拆。
那么,对于上述野蛮方式,被征地(拆迁)人该如何维权呢?德凯律师团在承办众多暴力征地、野蛮拆迁过程中特总结以下几点,供广大被拆迁人参考:
第一,永远不要用生命去对抗。房子再值钱,毕竟是身外之物。房屋的权属以法律登记为要件,房屋本身实物的消灭,不影响权利的主张。
第二,未雨绸缪,将路先铺好。很多被征地(拆迁)人往往在征地拆迁前期阶段抱着观望的态度,不知道谈判策略,更不知道拆迁人的惯用伎俩和招数,造成强拆局面。有的被征地(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太过热情,主动积极与拆迁人协商补偿,最终配合拆迁办把程序走完,房子被拆,钱却没拿到。
第三,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任何行业都是如此。一个整天烙饼的厨师,让他制造航空母舰本身不现实。因此,专业问题请专业医生诊断救治。
每一件事情的发生都蕴藏在无数的细节之中,暴力征地、野蛮拆迁也不例外。“扁鹊见蔡桓公”的故事至今仍犹在耳边萦绕。
(德凯律师团市场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