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家的房子是2000年经批准建造的在集体土地上,于2007年3月签字拆迁,村上承诺两年交房。当时提出要签好安置协议,我才同意拆房,到现在4年多时间了,房子还没有开始动工。也没有签订安置协议。但在12月13日,在我没有搬家的情况下,没有任何通知就把我家给强拆了,我不是不同意拆房子,而是没有签订安置协议。我现在一是要求给予赔偿损失,二是签订安置协议,三是发给过度费,请问律师,我该怎样维权,
-
未签订协议之前,一般不能拆迁。
-
建议找岳麓区政府解决
-
这个比较难,要请律师才好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