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享有10项权利:
①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②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③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④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⑤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⑥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⑦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⑧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⑨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