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不公平收费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的,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订立合同时有失公平的,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一方,需要在签订合同时提交证明合同明显不公平的证据。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发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给专项维修资金;
(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和物业签了不公平收费合同怎么办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和物业签了不公平的收费合同,可以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