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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霸王条款无视小区业主物权

2019-10-03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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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地上车位只供物业使用位于谈固东街与东岗路交叉口附近的东方观邸小区,共有13栋高层住宅。2009年12月30日上午,每个单元楼内的公告栏内,都张贴着一张汽车出入与存放须知的通知。推荐阅读: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物业管理条例如何避免物业纠纷通知说,从2010

  物业:地上车位只供物业使用

  位于谈固东街与东岗路交叉口附近的东方观邸小区,共有13栋高层住宅。2009年12月30日上午,每个单元楼内的公告栏内,都张贴着一张“汽车出入与存放须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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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

  物业管理费事务所王惠民主任认为,该小区的通知显然不符合物权法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小区物业称“有关地上道路和地面属于全体业主的法规,在本小区暂不执行,地上车位仅供工作人员使用”的通知违背了法律规定,没有法律效力。

  市物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通知违背了物权法的规定,是不合理的,“听后让人感觉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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