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1)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3)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由于上述原因征收土地后,农民就将失去集体所有的土地,就牵扯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支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