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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被国家收回怎么补偿

2021-04-28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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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都知道在生产生活的过程中,国家会为了改变发展进行土地划拨。划拨土地是由国家对被征收土地给予适当的补偿,但是由于各个城市地区的评估价格都不同所以会根据当地的相关基准价格进行赔偿。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关于划拨土地被国家收回怎么补偿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划拨土地被国家收回怎么补偿

  划拨土地被收回的补偿是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在进行估价时利用基准地价法,根据各个城市和地区确定的城市基准价格,通过对不同类别和级别的基准地价的修正,得到委估对象评估价值的方法。

划拨土地被国家收回怎么补偿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三、划拨土地被收回国家有补偿吗

  划拨土地被收回是否有补偿,应视情况而定,有的有补偿,有的没有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批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划拨土地被国家收回怎么补偿”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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