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

2019-12-10 17:3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土地管理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土地管理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国税发[2004]99号)各

    (国税发[2004]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国务院公布的第三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耕地占用税法定减免的审批属于其中的取消项目之一。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精神,规范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减免管理,总局制定了《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关于耕地占用税减免的暂行规定》((90)财农税字第56号)同时废止。

      附:《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八月三日


    耕地占用税 契税减免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严格执行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政策,简化减免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依法应予减免的耕地占用税、契税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减免,实行申报管理制度。

土地管理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2340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土地管理法律师团,我在土地管理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