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依据:《土地管理法》
审批性质:许可
收费标准:支付给财政费用:
1、出让金不低于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
2、征(拔)用地管理费按豫计费(2001)1019号执行
收费依据:财综字(99)117号豫财综字(99)41号豫计收费(2001)1019号《河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十七条。
审批程序:受理勘察报批
审批时限:法定:20个工作日 承诺:1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依据证明。
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