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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凉泉乡项目区工程重新招标投标邀请书

2012-12-12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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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招标编号:WJ-G-[2009]73号:受望江县凉泉乡人民政府委托,我中心就望江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凉泉乡项目区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望江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凉泉乡项目区工程项目业主和招

  招标编号:WJ-G-[2009]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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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望江县凉泉乡人民政府委托,我中心就望江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凉泉乡项目区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望江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凉泉乡项目区工程 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 望江县凉泉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望江县凉泉乡河南村、泊湖村;

  2.2规模:总投资约104万元;

  2.3计划工期: 100日历天(2010年4月底前完工);

  2.4招标范围:一、排水站1座;二、灌溉站1座;三、1.5㎞砂石路工程;四、机耕桥2座、人行便桥1座;五、放水涵14座;六、0.5㎞U型槽衬砌渠道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企业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中标企业拟派本工程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由招标机构代管至本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只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拟派负责本项目施工的注册建造师报名;

  4.2报名资料:①持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本人身份证、④建造师注册证书、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⑥企业资质证书、⑦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①、②、③、④项须持原件,⑤、⑥、⑦项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时请将①、②项原件和③、④、⑤、⑥、⑦项的复印件固定装订成册;

  4.3集中报名时间: 2009年 12月 28日上午 8:00 至11:30,下午 3:00至 5:00 (北京时间,下同);

  4.4地点: 望江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一楼;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09 年 12 月 31日10:00,地点为 望江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0 万元,须经投标企业账户往来,否则投标无效;

  6.2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30 万元。

  7.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60%;剩余工程款于一年后付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望江县凉泉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望江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 地 址: 望江县城三孝路

  邮 编: 邮 编: 246200

  联系人: 徐金川 联 系 人: 许卓才 汪学庭

  电 话: 0556-7400000 13955655812 电 话: 0556-7187821 7187962

  传 真: 传 真: 0556-7187076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www.wjzbcg.gov.cn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望江县支行

  账 号: 账 号:1309076029200090218

  望江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2009 年 12 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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