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麟游县发展计划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08年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08〕1727号)精神,现将我市2008年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我市基本口粮田建设试点任务1万亩,其中凤县(长江流域)0.5万亩、麟游县(黄河流域)0.5万亩。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补助500万元、地方配套500万元。
二、项目县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协调落实项目配套资金,按照实施方案批复,抓紧项目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
三、基本口粮田建设工作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县。各县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程建设管理,各部门明确职责分工、相互配合,扎实推进建设工作。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