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承包方或者发包方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解除农业承包合同?

2012-12-12 00:0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土地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土地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已经生效的农业承包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违约,更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有两种情形,一是协议解除;二是法定解除。协议解除,是指承包方和发包方经过协商,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而导致合同被解除。只要是承包方和发包方真实表达自己的意

  已经生效的农业承包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违约,更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有两种情形,一是协议解除;二是法定解除。

  协议解除,是指承包方和发包方经过协商,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而导致合同被解除。只要是承包方和发包方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思,达成了解除合同的共识,签订解除合同,那么农业承包合同自然就得到了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依据法律的规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农业承包合同解除必须符合的法定解除条件主要有:

  (1)不可抗力原因的产生而解除合同;

  (2)因合同期限届满而解除合同;

  (3)合同约定解除农业承包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而解除;

  (4)因不能实现农业承包合同的承包目的而解除;

  (5)因承包方全家搬迁设区的市且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而合同解除;

  (6)承包方无力经营且本人自愿解除;

  (7)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人继承其承包经营权而合同解除;

  (8)承包方长期不予经营,造成承包地闲置而可能导致合同解除;

  (9)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发包方劝阻无效而导致合同解除;

  (10)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经劝阻无效的;

  (11)合同的继续履行将影响一方重大利益的等等。

  如果双方达不成解除合同的合意,发包方或者承包方想要解除合同,只能符合诸如上述法定条件时,才可以要求依法解除合同,否则解除合同即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然最终是否能够解除合同,还须经过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予以确认是否符合法定的条件。

  20.承包方弃耕后。村委会是否可以将弃耕的土地发包给他人?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非常重视对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因此在通常情况发包方在承包期限内,是不能随便收回承包地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对承包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不得单方解除承包合同;

  (2)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人放弃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

  (3)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4)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但如果承包人长期弃耕不种,作为发包方村委会将土地暂时收回也并没有什么不对,这样做是为了充分地利用土地。但这样做必须注意的是:不论发包方是否将收回的承包地另行发包给他人,承包方请求返还承包地的,都应该返还,如果转包给的第三人已经在承包地上进行了一定的投入,可以要求承包方对合理投入进行补偿。

土地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2269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土地纠纷律师团,我在土地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