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近百名代表委员力挺二次房改 为夹心层建平价房

2013-05-28 12: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房产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房价高企,如果说低收入者尚可期待政府住房救济,那占城镇人口60%的中等收入家庭(即中间“夹心层”)就只能望房兴叹了。辽宁退休干部李明提出“二次房改”的建议,为代表和委员们广泛接纳,并写入建议、议案和提案。其核心就是:建立“三三制”住房制度,为中间“

  房价高企,如果说低收入者尚可期待政府住房救济,那占城镇人口60%的中等收入家庭(即中间“夹心层”)就只能望房兴叹了。辽宁退休干部李明提出“二次房改”的建议,为代表和委员们广泛接纳,并写入建议、议案和提案。其核心就是:建立“三三制”住房制度,为中间“夹心层”提供公共住房——限定地价与税费成本,利润不超过5%的准市场化平价房。

  3月2日,以此建议为核心的提案即被农工党中央提交。昨天,娃哈哈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迟夙生亦各自联名了30余名代表,拟向“两会”提交建议、议案,力推“二次房改”。迄今已有近百名代表、委员建言支持“三三制”。

  供地模式“四定两竞”

  为中等收入家庭提供平价房是“三三制”的重点。提案建议,平价房应改革现有供地方式,以“定地价、定建房标准、定税费率、定5%利润率,竞房价、竞建设方案,综合打分高者得”方式招标供地。

  “四定两竞”的供地模式,与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委员“先定房价再定地价”的观点不谋而合:成本、利润要限定到最低,房价亦要限定到最低。厉以宁同样指出,对于低收入人群的住房政府要托底;对中等收入人群一是建设平租房二是大力建设经济适用房但是在经济适用房的分配、出售等方面的政策还要细化不能以利益而应以惠民为导向。

  住房定位要回归民生

  “三三制”住房制度由辽宁退休老干部李明于去年提出,按这个方案,将有约占中国城镇人口80%的中等及低收入家庭均可享受保障房或平价房,故被称之为“二次房改”,但方案中针对中等收入家庭提供的平价房仍是准商品房,与此前的计划分房仍有着本质的区别。

  “三三制”住房制度与我国现有住房制度的根本区别在于,将住房定位为民生,而不是作为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推动力。这也是此间代表、委员们的重要心声。署名时寒冰的博文指出,把住房定位于民生,使民众在更接近成本的基础上得到住房,将大大刺激对住房的需求。不仅不会制约中国的经济发展,相反,由于房价回归合理价位,民众可以节省出更多的资金用于其他消费,将彻底解决中国内需不振的历史顽疾。

  据了解,目前宗庆后已联名了30余位全国人大代表,拟建议推进“三三制”住房制度,解决中间“夹心层”的住房问题;与此同时,迟夙生代表亦联名了30余名代表,欲提交《住房保障法》的草案建议稿。

  积极响应李明“二次房改”建议的还有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原山东省省长韩寓群等重要官员。他们认为:“住房全面市场化不符合国情。”

  立法确定“三三制”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表示,《住房保障法》已经列入国务院今年的立法计划。此间,农工党中央、宗庆后、迟夙生等均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立法进度,通过立法确立“三三制”住房制度,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多层次良性发展、长治久安的住房供应体系。

  与此同时,建议国务院成立“深化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尽快领导、推动“三三制”住房制度的调研、建立与落实。

  短评

  “三三制”并非重走老路

  目前,各级政府已解决的住房困难户仅占7%左右,而廉租住房的覆盖面仅有1%。“三三制”住房制度如果能实施,将彻底颠覆当前我国“全面市场化”的住房体系,因为它将大部分的中、低收入家庭都纳入保障房或平价房系列。但“三三制”却又并非如部分人所担心的那样,重走计划经济的老路,因为制度中,对占城镇居民六成左右的中等收入家庭所供应的平价房,其实是一种准商品房——利润有限的限价房。

  好的制度必须要有好的配套机制、监督机制。在我国现有的住房体系中,由于分税制导致的地方财政弱势,导致地方政府热衷于卖地赚钱,无限放大了商品房在住房体系中的地位,错把房子定位于经济支柱产业,而不是民生工程。廉租房严重缺位,经济适用房更因为监管的缺失,而成为权力寻租的载体,特殊人物的特权,几乎与“保障”二字无关。

  这些都是我们在当前住房体制改革中必须着重避免的。

  解读

  1、何为“三三制”?

  “三三制”住房制度是按居民收入分类供房:对占人口20%的低收入家庭提供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由政府划拨供地,国有独资公司、非营利公益性机构和开发商共同开发;对占城镇人口60%的中间“夹心层”家庭提供平价房,由非营利机构和开发商共同开发;对高收入家庭提供商品房,商品房仍以“招拍挂”方式供地,市场化运作。

  2、平价房咋定价?

  提案建议,平价房应改革现有供地方式,以“定地价、定建房标准、定税费率、定5%利润率,竞房价、竞建设方案,综合打分高者得”方式招标供地,实行一户一宅的准入制度,凡在本地工作满2年的中等收入家庭均可以购买,但平价房无论是买还是卖,都由政府限价。

  3、立法三原则

  一、在法理上,要确立住房是准公共产品,摒弃住房全面市场化的错误思想;

  二、在法条上,要搞大保障,不要搞小保障,要保障全体居民的住房权,不要只保障城镇户籍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权;

  三、是在制度设计上要实现“三三制”住房制度的改革和创新。

  国人购物开销一半花在买房

  “去年全国人民买东西的钱,有一半花在房子上,这是卖地财政惹的祸!”8日本报报道《土地出让金收归国税》引起了读者的强烈共鸣。而在两会现场,代表委员继续热议有待完善的土地出让金制度,有委员建议将一次性交纳70年土地出让金改为“年租制”。

  住房销售总额达6万亿元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油大学教授陈勉带来的一组数字显示,去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年12万亿元,而全国住房销售总额就达到6万亿元,“这意味着去年全国人民买东西的钱,有一半花在房子上!”住房,成为老百姓最沉重的负担。

  陈勉认为,正是目前不合理的土地出让金制度,透支了未来的房价。我国上世纪90年代开始实行对一些营利性的用地项目实行公有土地有偿使用,当届政府对后50至70年的土地收益一次性收取,土地出让金成为地方政府一大财源,在部分地区逐渐接近了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半。[page]

  “土地储备是有限的,土地都卖完了,我们的地方财政怎么办?”陈勉说,这种一次性收取土地出让金的方式,不仅透支了未来的财政,也透支了未来的房价。

  实行年租制“一石多鸟”

  陈勉建议,将现在一次性交纳70年土地出让金,改为土地出让金年租制,即在房产没有交付使用前,开发商每年定期交纳土地出让金,房产交付给业主后,由业主每年交纳土地出让金。“这种做法,使得地方政府不再追逐短期较高收益,对土地的调控回归理性,开发商拿地成本必然降低,房价虚高现象将得到直接治理。”

  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对陈勉的观点表示赞同。

  也有委员表示,当实现逐年交纳土地出让金后,炒房者将不得不考虑投资房的成本问题,使得炒房现象得到一定的缓解,“可谓一石多鸟”。

  土地出让金要用到“正道”上

  土地出让金应该怎么用?崔永元委员认为,就是应该用于建设保障住房保障大多数居民的住房问题。“羊毛出在羊身上”,崔永元建议政府拿出50%-60%甚至100%的土地出让金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房产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7098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房产纠纷律师团,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