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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房产公证

2012-12-11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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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二〇一一年六月宋援朝来到河南省焦作市众信公证处咨询,其出资以其父亲宋红军的名义购买的其父亲单位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其父亲宋红军名下,其欲将该房产变更登记在其个人名下,问该如何办理。推荐阅读:房产赠与公证的法律常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注意的问题

  二〇一一年六月宋援朝来到河南省焦作市众信公证处咨询,其出资以其父亲宋红军的名义购买的其父亲单位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其父亲宋红军名下,其欲将该房产变更登记在其个人名下,问该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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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注意的问题

  房产公证法律常识

  公证员了解后得知:宋红军已去世;宋红军和余佳妹是原配夫妻,该夫妻二人共有子女五人,分别是宋大朵、宋二朵、宋三朵、宋四朵和宋援朝,别无其他子女;宋红军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没有靠宋红军扶养的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没有他人对宋红军尽主要赡养义务;该房产没有抵押等权利约束。

  焦作市众信公证处的公证员告知宋援朝:如通过公证将该房产变更登记在其名下,应提供宋红军的死亡证明,宋红军及其配偶、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然后宋红军配偶及其子女对该遗产做房产公证。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抵押人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的,抵押权自办理登记时生效。房产抵押双方签订《房产抵押合同》后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后该抵押权才生效。[page]

  (二)房产抵押的误区

  1.以为把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给他人就是把房产抵押给了他人。房产抵押权不登记不生效。

  2.以为房产登记在谁名下谁就可以抵押。如属夫妻双方财产需夫妻双方共同抵押,如夫妻双方离婚,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法院的调解书注明:该房产归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居住权,或者给他人设定了权利,该房产抵押仍需夫妻双方同意或者其他权利人同意。

  三、赠与,遗嘱,遗赠扶养协议

  (一)什么是赠与,遗嘱,遗赠扶养协议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遗嘱人可以立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包括集体组织)签订的,遗赠人将其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按协议转移给扶养人所有,扶养人承担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

  (二)赠与,遗嘱的误区

  1.生效。以为家庭成员之间签订一份协议,将房产给某个人就可以生效。合法有效的赠与要房产的所有权人(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产赠与合同》。误以为夫妻一方立一份《遗嘱》就可以生效,如是夫妻共有财产,夫妻一方只能针对自己的产权份额立《遗嘱》,《遗嘱》在立《遗嘱》人死亡时生效。

  2.以为赠与人赠与房产要经过受赠人以外的其他子女的同意,赠与人如没有债务无须经过他人的同意。误以为《遗嘱》不能变更,撤销,《遗嘱》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变更,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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