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城市一级市场房价偏高,且其价格理性回归的过程也很漫长,限于自己的实际购买力,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逐步将目光转向二手房市场。一些非法二手房产中介抓住消费者急于购房的心态,回避交易中的问题和风险,设置各种圈套忽悠消费者,从中牟取暴利。
昨日,市民吴女士通过党报民生热线向记者讲述了她前一段时间在购买二手房时,由于自身疏忽而被房产中介欺骗的经过。
我是4年前从聊城大学毕业的,想买套小户型的二手房,我委托的市区某二手房产中介推荐给我一套位于育新街的二手房。当时房产中介的老板告诉我,这套房子有60多个平方,房主前一段时间刚刚装修的房子,并且物业管理得也不错,非常安全,水电暖一应俱全。我和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一起看完这套房子后,感觉还不错,于是当场就签了购房协议,并预交了5000元的购房意向金。吴女士告诉记者:“等我去房产中介交剩下的房款,并让其出示这套房子的房产证及其他证明时,这家二手房产中介的老板却说,房主到南方开公司去了,这些证明我们暂时还拿不到,等房主回来后,我们再给你办理过户手续。”
吴女士对房屋交易的手续多少有所了解,不同意房产中介这么做,于是告诉他们自己不想购买这套房子了,请其退还预交的5000元钱。可是,房产中介却告诉吴女士,5000元意向金不能再退还,因为协议中写着,如协议不能生效,则意向金直接转为服务费。吴女士打开协议仔细一看,在协议的附属条款里面确实规定:“如协议生效,则意向金直接转化为定金;如协议不能生效,则协议解除方应向房产中介支付5000元的服务费。”此时,吴女士才知自己上当受骗,后悔当初没有认真阅读协议内容。
我市某律师事务所王律师告诉记者,现在有许多二手房产中介钻法律的空子,在购房协议中只规定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而对一些可能影响房屋买卖的情况如房屋的产权等问题却不作出约定。因此,购房者必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协议签约前一定要认真阅读其内容,以免落入房产中介设置的合同陷阱。
业内人士提醒,目前我国针对二手房产交易的相关法律还不是很完善,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二手房时,首先一定要挑选那些有正规资质的二手房产中介公司,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房屋交易风险;其次要看自己所签订的房产中介合同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备案,因为备案时有关部门会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再次,一定要确认房屋产权是否完整,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有无房产抵押等,以免日后发生纠纷;最后,在购房时一定要注意检查房屋本身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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