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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过中介买二手房,1月底的时候签定合同的,交了2万定金,那时产证尚在办理中,业主估计20天内可以办下来了,所以在合同上注明2月25日交首期,但25日中介告知因为产证没办下来所以推迟到证办下来后再交首期余额,我因为一时疏忽没有要求在合同上补充标明。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房产证到4月18号才办下来。这时候业主急着用钱并要求我交首期给中介公司托管。请问在他赎楼之前,在我去银行申请贷款之前交首期是合法的吗?什么时候交首期才有保障?是交给银行监管还是中介托管?如果我不按照他的要求现在交首期款给中介,但是之前签合同时因为疏忽却在标明2月25日前交首期的合同上签了名,卖方在没有准时拿到产证的情况下有权告我违约吗?谢谢!

房产纠纷
2006-05-17 19: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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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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