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中介买二手房,1月底的时候签定合同的,交了2万定金,那时产证尚在办理中,业主估计20天内可以办下来了,所以在合同上注明2月25日交首期,但25日中介告知因为产证没办下来所以推迟到证办下来后再交首期余额,我因为一时疏忽没有要求在合同上补充标明。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房产证到4月18号才办下来。这时候业主急着用钱并要求我交首期给中介公司托管。请问在他赎楼之前,在我去银行申请贷款之前交首期是合法的吗?什么时候交首期才有保障?是交给银行监管还是中介托管?如果我不按照他的要求现在交首期款给中介,但是之前签合同时因为疏忽却在标明2月25日前交首期的合同上签了名,卖方在没有准时拿到产证的情况下有权告我违约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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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老师:您好!我朋友在上星期签了一份存量房屋合同,但在争议处理中有这样的一条:实际面积如有差异,将不再调整总价! 而且这个是中介另加上去的!请问这个合法吗?如果这个是不行的,那么我应该怎么样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您在百忙中回答我,我非常急!明天就要用了!!!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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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合法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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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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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约定是违法的,可以起诉确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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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