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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出台六条措施严管建筑施工安全

2015-01-03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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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山东六条措施严管建筑施工安全,对造成重大事故的,参建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不予注册。这六条措施是:一是对死亡3人以上事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时带队...

  日前从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山东六条措施严管建筑施工安全,对造成重大事故的,参建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不予注册。

  这六条措施是:

  一是对死亡3人以上事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时带队到现场调查了解,并成立事故督查组,对工程建设五方主体履行质量安全责任情况进行调查。

  二是凡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事故的,一律依法暂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调查处理结案后,再按照结案报告落实处罚。对于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责任企业,一年内不得承接新的施工项目;发生一般事故的责任企业,三个月内不得承接新的施工项目。

  三是对于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造成事故的参建主体项目负责人,责令停止执业1年;发生较大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

  四是对于事故频发、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在一定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停工检查;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企业,在全省范围内对其所有在建工程停工检查,切实消除隐患后方可复工。

  五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安全责任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督办查处时限是不是符合要求,事故处理是不是合法合规、是不是有力度和处理到位,查处情况在该厅政务网站上公布。

  六是启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齐鲁行”,对每起事故的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在该厅政务网站和全省建筑市场信用监管平台上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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