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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方强行不给工程介绍费怎么办

2020-04-17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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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遇到建筑方强行不给工程介绍费时,首先要确定这笔费用是否是合法所得。如果是完全合法的,只要有足够的证据或者有合适的证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要求对方支付这笔费用。那么建筑方强行不给工程介绍费怎么办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建筑方强行不给工程介绍费怎么办

  可以依据双方的约定,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相关款项。如果要想提前预防对方不给工程介绍费的行为,可以参考以下建议:

  1、你可以与卖方签一个代理协议,这笔钱的支出必须有相应的服务。你作为代理人或中间人,提供了信息咨询、市场拓展、谈判和投标等等,法律上这笔钱才有合理的输入途径。

  2、可以在代理协议中约定,合同签订或买方支付了预付款起若干天内支付你代理费或中介费。

  3、关于支撑支付的票据如果卖方接受收据最好,如果要求发票,那么除报销你的各种支出外,你可能需要想办法提供合法的发票(注册公司或按劳务缴税)。

建筑方强行不给工程介绍费怎么办

  二、工程介绍费有哪些注意事项

  1、居间人不得是工程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否则涉嫌违反《建筑法》第十七条关于收受贿赂、回扣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发承包工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2、在需经招投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尤其是法定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双方居间合同应谨慎约定“保证委托人中标/承接到工程”等条款。尚未进行招投标,就在居间合同中约定保证委托人中标,但事实上居间人无法在不介入招投标工作的情况下保证委托人中标,此类约定存在违反《招标投标法》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风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建筑方强行不给工程介绍费怎么办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可以依据双方的约定,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相关款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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