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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售合同丢了怎么办

2021-06-03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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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额一般是非常巨额的且对于一般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合同,故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那么房屋预售合同丢了怎么办呢,请继续阅读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仔细归纳整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屋预售合同丢了怎么办

  可以补办合同,流程如下

  1、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你看然后给你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这里指的相关机构原则上是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2、购房合同如丢失可以登报挂失,不用公开房产证编号,因购房合同有自身的合同编号。

  也可以重新签订一份,流程如下

  1、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需要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声明。

  2、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被注销。这时,尽管购房合同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性质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但商品房预售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又有所不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预约合同

  在合同法中,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本合同是为了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预约合同与本合同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法律效力。预约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是订立本合同,所以,当事人一方只能请求对方订立合同,而不能依预约的本合同内容请求对方履行。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成立之时,房屋并不存在或尚未建成,所以带有“预售”的字样,但商品房预售合同绝不是预约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期货买卖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标的物是尚不存在或尚未建成的房屋,所以,房屋的交付期限一般都很长。

  三、相关法律规定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对于预售商品房的条件做了强制性规定: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己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同时还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房屋预售合同丢了怎么办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房屋预售合同丢了可以补办合同也可以重新签订一份新的预售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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