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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违约金需要多少

2020-03-26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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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违约金发挥着制约当事人双方如约履行的功能。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可以按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那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违约金需要多少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违约金需要多少

  违约金:通常是指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就已经在合同中写明了违约事项,并就如具有违约行为而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一般会约定为金钱义务)。为了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利和义务,建议当事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就应该写明违约情形以及相应的违约金数额。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违约金需要多少

  二、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和定金能否同时适用

  《合同法》第116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由此可见,法律只是赋予当事人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的选择权,如果当事人一并主张违约金和定金,将不能获得支持。

  但并非在任何情况下,守约方都不能向违约方同时主张违约金和定金。根据定金具体性质,定金可以分为很多种,通常包括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并非每一种定金都不能和违约金同时主张。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实践中,最常见的有两种定金,一种是违约定金,如就延期付款或延期交房等事项约定的定金,一种是解约定金,即定金是解除合同的一种代价。其中,违约定金和违约金在本质上是相同的,故,违约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主张是理所当然的。

  三、违约金高低判断答疑

  网友提问:

  房屋买卖合同中,如何判断违约是否金过高呢?

  律师回答:

  关于解约违约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只有当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时,法院才会适当减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0940号),法院在调整过高违约金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准,综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当事人的过错、预期利益、当事人缔约地位强弱、是否适用格式合同或条款等多项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综合权衡,避免简单地采用固定比例等“一刀切”的做法,防止机械司法而可能造成的实质不公平。关于迟延付款或交房的违约金,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并没有明确规定一个比例或者标准。通常法官会根据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举证的情况,决定是否对已经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调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违约金需要多少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为了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利和义务,建议当事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就应该写明违约情形以及相应的违约金数额。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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