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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协议应约定办理时间 慎签合同

2019-12-02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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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一定要注意和中介约定办理时间,否则将引来各种购房纠纷。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约定各种办理事项以及办理时限。据《京华时报》报道,北京的刘女士通过中介出售房屋,却在合同中未约定办理时间,导致买卖处于进退维谷的状态,就连原来订好去澳大利亚看孩子的机

      签订合同一定要注意和中介约定办理时间,否则将引来各种购房纠纷。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约定各种办理事项以及办理时限。

      据《京华时报》报道,北京的刘女士通过中介出售房屋,却在合同中未约定办理时间,导致买卖处于进退维谷的状态,就连原来订好去澳大利亚看孩子的机票也不得不作了改签。

      北京天通北苑东1区的刘女士近日告诉记者,自己于3月23日将自己的房子卖给金先生,金先生将定金和首付合计62万元交给刘女士,同时付给鑫尊置业中介费4.5万元。三个月过去了,该中介公司至今未给刘女士办理过户手续。

      刘女士介绍说,出卖方和买受方都没有任何问题,问题就在中介上。据了解,鑫尊置业办理刘女士过户手续的职员在清明节之后辞职,随后,刘女士致电鑫尊置业店面经理王某和另一名职员施某,对方一直找各种借口拖延,后来干脆不再接刘女士的电话。刘女士的房子已于4月1日腾给买方,目前在顺义租房,眼看租期已到,而过户手续迟迟未完成,无奈之下,刘女士直接找到买方,两方决定跳过中介自己去办理。但过户处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中介做的网签,必须三方同时到场才能过户。

      刘女士感到很气愤,就此问题咨询了其做律师的朋友,朋友看过居间服务合同之后告诉刘女士,合同上并未约定服务时间,这意味着地产中介公司完全有自由决定多久完成过户手续。至此,刘女士进退维谷,房子和剩余的钱都没有得到,不得不一再改签自己去澳洲看孩子的机票时间。

      分析:耽误源于员工跳槽

      北京广盛律师事务所的杨律师告诉记者,在房产交易中更多的是买卖双方的纠纷,中介迟迟不给办理过户手续的案例比较少见。中介一直拖延过户的原因可能和跳槽员工有关,在离职人员工作交接过程中存在问题。虽然在合同中未约定履行合同的期限,但是按照行业惯例,过户时间也不至这么长。那么对于刘女士而言,应该向投诉部门进一步说明情况,并加大投诉力度,直接找到相关负责人,敦促其尽快解决过户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可诉诸法律。

      提醒:保障来自合同条款

      在此,杨律师提醒广大读者,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不仅要仔细看买卖双方的合同约定,也要仔细看居间合同,理清其条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佣金的付款方式尽量分期来付,可以采取事前、事中、事后三次付款的方式,保障服务的质量。再次,所有的付款必须有票据,以便有相关证据保护自己的权益。最后,防范中介人员变更、中介倒闭等意外情况的风险。 (桂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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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更名有哪些规定?购房合同如何更名,房产买卖合同更名有风险吗?购房合同可以更名吗,购房合同怎么样更名?交付的房屋有质量问题怎么办,房产合同更名如何办理?购房合同收更名费合法吗,社会各界怎么看?一、购房合同如何更名?1、如果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2、与开发商协商撤销合同如果开发商同意的话,先要撤销合同,并且原合同撤销之后,您要再次签订合同重新备案,这样是可以的。这里面最关键的是要取得开发商的同意,并且您需要确定,是否原合同真正撤销,而您的合同可以成功备案。二、购房合同更名有风险吗?1、办理合同更名必须要征得合同另一方,即开发商的同意和配合。《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合同更名的实质是合同主体的变更,也即合同法上规定的合同一方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那么通过该规定,可以看出,办理合同更名必须要征得合同另一方,即开发商的同意和配合。2、商品房买卖合同更名因涉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存在被认定无效的可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样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因此,预售商品房的转让,须已竣工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否则权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如果不是预售商品房那就不影响。如果想办理商品买卖合同进行更名手续的话,首先要征得开发商的同意和配合,其次因为原合同已经备案,且开发商的发票已经开出,那么更名的话就要涉及到发票税费等问题,且该合同更名因系国家政策及法律所禁止,存在很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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