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清了全部购房款并已实际入住,但发下来的房产证上却写着别人的名字,等到想要变更姓名时对方却另外索要1万元才肯办理过户手续,气愤至极的王先生一纸将背信弃义的卖房者李某告上了法庭。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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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先生诉称:
去年,他打算购买一套房屋,经朋友介绍认识李某,后恰逢李某因为还不起房贷正准备转让一套楼房,于是,双方在2008年5月9日达成了房产证办理义务,协助其办理过户手续,并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