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作业公司)、各参赛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精神,积极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落实新一轮“技能振兴计划”和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等五个单位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2006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通知,结合市容环卫行业职业技能的实际情况,以“练内功、塑形象、树品牌”为主题,以技能竞赛为载体,为“成功、精彩、难忘”举办2010世博会作准备,实现市容环卫行业道路清扫保洁工争优创先意识和技能人才明显增长,由此推动市容环卫行业具有一支规模宏大、作风过硬、服务规范、技能娴熟的保洁队伍的协调发展。使国家和本市职业技能竞赛的有关规定在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中得以贯彻。上海市市容环境行业工会、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协会主办,上海市渣土管理处(城市保洁处)、上海市市容环卫人才培训中心、上海普环实业有限公司协办2006年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道路清扫保洁工技能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06年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道路清扫保洁工技能竞赛活动,以“练内功、塑形象、树品牌”为主题,通过竞赛,让“培训、练兵、竞赛、晋级”四位一体的激励机制充分显现,增强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道路清扫保洁工争优创先意识和技能水平,进一步提高行业技能型人才在社会中的影响力和认知度,促进形成行业职工友好相处、职工和企业互利双赢、共同发展,为实现市容环卫“十一五”发展目标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而奋斗。
二、组织领导
2006年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道路清扫保洁工技能竞赛活动在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上海市总工会的指导下,设立竞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上海市市容环境行业工会),负责竞赛活动的整体推进、综合指导与管理等工作。
竞赛办公室下设考务组和会务组。考务组负责竞赛活动中与考务有关的各项工作;会务组负责竞赛活动中有关会务的组织、竞赛的协调安排等工作。
为了统一组织好市容环卫行业道路清扫保洁工技能竞赛活动,各参赛单位要有分管领导及专人负责落实竞赛的实施和与市容环卫行业道路清扫保洁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办公室的联络工作。
三、竞赛内容和形式
(一)2006年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道路清扫保洁工技能竞赛分应知和应会两部分(大纲和操作规程另发)。
(二)根据2006年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道路清扫保洁工技能竞赛内容,各参赛单位结合各自的实际,可通过预赛选拔选手参加决赛或直接推荐选手参加决赛,参赛选手(初级、中级)分别限报6名(含6名)、3名(含3名)参赛,参赛选手由各参赛单位联络员带队进入应知和应会考场,参赛选手应统一着装(工作服)。
四、参赛对象
(一)凡从事市容环卫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岗位工龄在二年以上(含二年),均可通过所在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办理道路清扫保洁初级等级决赛的报名手续。
(二)对已经持有道路清扫保洁初级等级,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含初中)的职工,经单位推荐,可参加道路清扫保洁中级等级竞赛。
(三)对工龄满5年,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含初中)、专业知识、技能水平较高的技术骨干,经单位推荐,并经竞赛办审核同意后,可直接参加道路清扫保洁中级等级(高于一个等级)竞赛。
五、竞赛安排
(一)准备阶段:竞赛活动办公室与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协调、落实竞赛项目和考纲制订等有关事宜。
(二)发动阶段:召开组委会办公室会议确定部署竞赛方案,做好竞赛的宣传发动工作。各参赛单位自行组织预赛。
(三)报名竞赛阶段:
1、各参赛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办理决赛的报名手续(参赛报名表另附)。
2、10月应知考试。
3、11月应会竞赛。
(四)总结阶段:
1、竞赛与职业资格鉴定相结合。经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认定,竞赛成绩(包括应知和应会成绩)及格者将获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对获得决赛(初、中级)总分第一名的选手,授予“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奖励1000元。对在初级等级决赛中获得第一名的选手,破格晋升为中级等级。
3、根据参赛人数,按一定比例奖励决赛成绩优秀者,参赛道路清扫保洁初级等级取前10名(含10名),参赛道路清扫保洁中级等级取前6名(含6名)。
4、根据参赛单位参加竞赛活动的规模,按一定比例设优秀组织奖。对领导重视、组织落实、营造氛围、成绩优秀的单位授予“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并组织获奖单位代表学习考察。
六、经费筹措
本次道路清扫保洁职业技能竞赛经费按市场化方式筹措:
(一)冠名,由上海普环实业有限公司冠名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道路清扫保洁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名称为:“普环杯”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道路清扫保洁职业技能竞赛。
(二)赞助,在竞赛场内以赞助形式对出资的单位将以横幅、彩旗等进行宣传广告。
(三)报名,初级300元/人、中级500元/人收取。(对需要参加应会培训的选手另收费用。)
(四)减免,对经济效益较差的单位,且参赛选手又是本单位的生产骨干,本人在经济上确有困难,可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提出意见,经竞赛办公室审核,可适当减免报名费,幅度视具体情况定。
上海市市容环境行业工会、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协会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1:2006年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道路清扫保洁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办公室成员名单
竞赛办公室顾 问:陶 渊(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党委副书记)
主 任:徐爱珍(上海市市容环境行业工会主席)
副主任:黄金源
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李 烨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环卫管理处副处长邹 华
上海市渣土管理(城市保洁)处副处长 佘润申
上海市市容环卫人才培训中心副主任 刘建华
上海普环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成员单位:(排列不分先后)
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协会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环卫管理处上海市渣土管理(城市保洁)处
上海市市容环卫人才培训中心
上海市市容环境行业工会
各参赛单位
附件2:2006年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道路清扫保洁工技能竞赛报名表参赛等级水平 级
单位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手机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竞赛选手情况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 | 学历 | 原资格等级 | 联系电话 | 单 位 |
参赛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一式三份,所有信息请填写完整。一份自留,二份于2006年9月12日(8:00-16:00 )送往“2006年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道路清扫保洁职业技能竞赛办公室考务组——上海市市容环卫人才培训中心”(地址:龙吴路410弄10号,上海市环境学校教学大楼202办公室) 联系人:曹美琴 联系电话:54355732、54352620 手机:13386005416
2、在上报申报表同时,须上交二寸黑白照片4张(每张照片的背面标明参赛选手的单位、姓名和参赛等级)和报名费(收款单位名称:上海市环境学校)
3、此表可复印,按竞赛等级分别填报(即一工种一填报) 附件3:2006年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道路清扫保洁工技能竞赛工作安排
序号 | 内 容 | 起始时间 | 完成时间 |
1 | 与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协调,落实竞赛等级和考纲的制订等有关事宜 | 7 月中旬 | 8 月底 |
2 | 动员部署、提出要求、组织落实、宣传到位、形成声势 | 8 月中旬 | 9 月初 |
3 | 参赛单位统一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办理决赛的申报手续(上报申报表及上交二寸黑白照片 4 张) | 9 月上旬 | |
4 | 道路清扫保洁等级的竞赛应知大纲准备 | 7 月初 | 8 月底 |
5 | 有条件的单位可自行组织预赛(地点由组织预赛单位自定) | 预赛单位自定 | |
6 | 制定决赛原则、决赛细则、决赛规则 | 8 月中旬 | 9 月中旬 |
7 | 组织应知考试(地点:上海市环境学校) | 10 月中旬 | |
8 | 组织应会培训 | 10 月中下旬 | |
9 | 组织应会竞赛(地点另行通知) | 11 月上旬 | |
10 | 总结 | 另行通知 |
注:根据每个阶段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召开工作例会,协调竞赛工作、报告工作进展,到时候视内容再作安排,会议时间及出席会议的对象,到时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