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忽略的二手房维权
余克龙
可以说,6月1日实施的《商品房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对于规范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就在业主们纷纷用这个司法解释来解决自己遇到的难题时,关于二手房的法律维权话题开始浮出水面而且呼声越来越高。从上周打入本报“说法热线”咨询的读者问题来看,二手房在交易时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已经越来越多。
的确,《商品房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实施,唤醒了人们二手房的法律维权意识,因为人们正是从这个《解释》中看到了法律对于市场化行为的规范,更多的人也开始意识到,房屋买卖中还有这么多没有预料到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必须是要依靠法律来解决的。也有遇到二手房法律纠纷的业主希望靠《商品房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来解决问题,但是《解释》已经明确规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所以这个《解释》并不适用于二手房交易时所遇到的法律问题。
那么,二手房的法律维权将如何进行呢?
很多专门从事二手房交易的人更多还是采取很民间的方法来解决,比如自己拟订合同,同业互相规范行为等等,稍微好一点的情况,则是请来专业的法律人士为交易做代理,虽然这样不能完全规避法律风险,但是从实际操作上看,也可以减少交易的法律风险。
也有不少的声音认为,应该为二手房的法律市场制定一部像《商品房合同纠纷司法解释》这样的法规,来指导这个市场的规范运作,但是现实的问题是,除了已经市场化的商品房之外,二手房的交易涉及了公有房、私有房、福利分房以及个别的临建住房等多种房屋来源,因此,仅靠一部法规来规范这个市场的难度是显而易见的。
专家的观点是,虽然二手房的法律维权问题遭遇了瓶颈,但是根据我国目前现有的法律比如《民法通则》、《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也是可以解决问题的,不过在操作上有一些难度,比如,没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在运用这些法律来解决问题时还是要吃一点力的。所以,涉及二手房的买卖问题,最好还是请专业的人士来代理,可能是解决问题的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