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收房之前不能验房 还要预交物业费?

2019-12-01 04:48
找法网官方整理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房产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案例2006年8月,福州的张女士买了一套总价约人民币200万元的房子。张女士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后就按约定支付了全部的购房款。2008年6月,房地产公司通知她办理交房手续,但必须先预交办理产权的契税、公共维修资金、登记费及6个月物业费共计10万元左右,才可以办理交房


  案例

  2006年8月,福州的张女士买了一套总价约人民币200万元的房子。张女士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后就按约定支付了全部的购房款。2008年6月,房地产公司通知她办理交房手续,但必须先预交办理产权的契税、公共维修资金、登记费及6个月物业费共计10万元左右,才可以办理交房手续,然后再验房。

  对此,张女士认为房地产公司的做法既不合理又不合法。与房地产公司进行多次协商未果后, 2009年1月,将房地产公司起诉到了法院。

  支招

  房地产公司违约 应先验房后收房

  张女士已履行完毕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义务,房地产公司理应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合格商品房。现房地产公司在未经业主验房情况下,就要求张女士先办理交房手续,然后再验房。如此颠倒做法明显违反法律及合同的约定,若因此造成逾期交付房屋的,房地产公司应负相关法律责任。

  在未交房及签订任何物业合同的情况下,房地产公司要求预交物业费,并以此作为交房的条件,实属违约行为,如因此造成逾期交房,房地产公司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房地产公司将收取契税、公共维修资金及登记费等费用作为房屋交付条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本报记者 魏林可
房产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1247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房产纠纷律师团,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