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喻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南湖的天久云门小区买了一套房,合同约定今年1月31日交房。1月中旬,他收到售楼人员的短信通知,说交房要延迟到4月。
前几天,不少业主前去收房,为违约补偿的事和售楼人员发生争执。业主们说,按照购房合同,开发商逾期交房,应从最后交房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房日止,每日按已交房款的万分之二向业主赔付违约金。喻先生说,如果房款是50万元的话,开发商一天就要赔100元, 1个月就是3000元,3个月就是9000元,但他们现在只肯赔七八个月的物业费,只有八九百元钱。
还有业主反映,房内连煤气表都没有安装,开发商也不能提供房屋验收合格证,这房还怎么收?
昨日,该售楼部袁经理介绍,因“气荒”导致该楼盘燃气工程工期延误,造成180户逾期交房。因为是不可抗力,他们已经提前通知了业主,并承诺对每位业主减免至今年底的物业费,到现在已经有三分之一的逾期户办了收房手续。至于房屋验收合格证,5月中旬就可以提供给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