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律师提醒收房前细看,勿轻信国家验收

2019-12-01 23: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房产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正文:律师提醒收房前细看,勿轻信国家验收厨房窗户太


    正文:
    律师提醒收房前细看,勿轻信国家验收

    厨房窗户太小 装上排烟管还打不开 律师称“国家验收”并不是主管部门直接检测
    买了房,不一定就省心了,收房时,可能还有一堆问题等着您。购买了幸福家园的吴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事儿。

    收房案例 收房前去看看发现多处有问题
    吴先生在广渠门桥以西的幸福家园买了一套总价近百万元的房子。4月底,开发商通知吴先生去收房。
    在其他业主忙着交纳各种契税和基金并办理入住手续的时候,吴先生提出要先到房间里去看看,这一去,竟看出了新房中的不少问题。
    吴先生说,首先,临街的落地窗前有一道护栏,然而栏杆之间的间隙非常大,有安全隐患。其次,厨房的窗户小,起不到通风和采光的作用。而且,厨房中的这个唯一的小窗是向内开的,外置烟道的预留孔竟然比窗户的上沿还低。如果设置排烟管,窗户根本就打不开。除此之外,空调机位的下水口和厨房下水管附近的防水也有一定问题。

    要求整改未果业主至今仍未收房
    吴先生找到物业,填写了一份《项目整改报告》,决定等房子改好后再办入住。但目前,除了栏杆的间隙问题得到了解决外,其他几项都没能很好地解决,吴先生至今没有办理收房手续。
    通过国家验收开发商认为没问题
    记者实地查看了吴先生的新房后,和吴先生一起拿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找到开发商。
    开发商方面一位姓邢的先生表示,他们的工程的确是按上述标准进行验收的,但业主不是专业人士,业主提出房屋存在问题,他们不予认可。邢先生说:“我们是经过国家验收的,您说我们不合标准必须拿出专业机构的检测报告。”
    吴先生生气地说:“国家标准白纸黑字规定了厨房窗地比最小也要达到1比7。我们家窗户面积约为0.6平方米,而厨房面积为9.41平方米,二者比例约为1比16,远远小于1比7的国家标准。存在这么明显的问题难道说还是经过国家验收合格的吗?”

    如不告到法院很难检测房屋质量
    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王工程师说,他们这里进行的工程质量检测具有法律效力,但必须双方委托才能进行。如果只是业主一方进行单方面委托,那+么检测出来的结果开发商很可能不予认可也不会承担费用。但双方都同意检测的可能性也很小,除非是开发商有十足把握,觉得自己的工程不存在任何问题。
    因此,大多数的情况都是等纠纷诉诸法律后,由法院委托他们进行检测。
    由于目前国家相关部门还没有开通业主对房屋质量进行投诉的渠道,因此,一旦出现问题,业主只能先找开发商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那就只能诉诸法律。
    律师点评

    针对吴先生的购房经历,北京市包律师事务所的周丹律师和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的李向荣律师分别进行了以下解读。

    勿轻信“国家验收”
    2000 年1月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将工程竣工验收由验收制改为了备案制,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再核发竣工验收证明,而是采用了验收备案的办法,改变了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制度。也就是说,主管部门不再直接进行检测,而是把开发商提供的检测结果进行备案。
    所以,律师称,所谓国家验收,其实只是开发商、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进行的四方验收。业主切不要以为开发商宣称房屋经过国家验收并出示了《工程竣工备案表》,就万事大吉。

    律师提醒收房前细看,勿轻信国家验收


房产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1699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房产纠纷律师团,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大家都在问
开发商已通知交付精装修房屋,现在物业说我当时没有收房,这该怎么办?
一、房屋有质量问题是属于置业的,和物业无关质量问题质量问题,物业可以帮你协调找置业帮你维修。你以房屋质量问题不交物业费是没有任何作用的。 二、物业收费计算方式,根据置业将钥匙交给物业保管,确定正式交房时间来决定的,所以你收不收房也没用。计费已经开始。三、召开业主大会要2/3以上业主同意,更换也是。如果你们能达到那个数量可以更换,但和你交不交物业费无关,因为如果物业公司要撤离。有2个办法追要物业费:一个是让接收物业公司代收。另一个是到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他们申请支付令那你肯定输官司,通过法院申请的话,你就需要交纳滞纳金了。给你的建议:交房的时候应该有房屋验收单,你填上证明房屋不合格,那么就要等他维修好,检查合格才开始计算物业费。提示:物业不负责收房,不负责检查,只是陪同你去检查。扩展资料: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也就说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交纳。因此对于按时交付应当如期缴纳物业费,对于没有按约交付的应何时收取物业费应视不同情况而定。如果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不能按时交房的,比如房屋质量等问题让业主无法收房,物业公司必须将房屋修缮至可以达到交房条件时,才能开始收取物业费。单纯属于业主无故拖延交房,则物业费起缴时间可以自收到开发商的《交房通知书》的日期计算,且一般来说购房合同上也会约定买受人拖延收房的,应承担违约的责任,具体表现就包括承担拖延期间的物业费,因此拖延期间的物业费在业主最后收房时也应一起补交。综上应当缴纳物业费。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网 在线
7x24小时在线 平均5分钟响应
继续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