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和李英大学毕业后即共同承租了一套两居室居住。日久生情,俩人转眼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考虑到目前承租的房屋离俩人单位较近,同时也是俩人爱情的见证,于是俩人决定把该套房屋共同出资买下来。经与房主协商,房屋作价26万元,其中张军出资16万元,李英出资10万元。在确定共有份额时,张军大度地表示各占50%。房产证办下来之后,由张军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李英持有房屋共有权证。不久,李英调往外地工作,俩人尚未及领取结婚证便因故分手。张军希望按照实际出资额重新确定俩人的房产份额,或者由李英将差价款补给他,但李英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