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婚后购买了两套商品房,A房登记在甲乙名下,B房登记在甲名下。
2010年1月,甲乙协议离婚,约定A房归甲所有,B房归乙所有,乙协助甲办理了A房的房屋所权变更手续,
但过后甲反悔,认为乙在家照顾孩子老人,没为家里增加收入,不应分得房屋。乙遂起诉至法院,2010年4月15
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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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自行协商
第二,收集证据
第三,想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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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上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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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帮助你的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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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是咨询婚后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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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们去申请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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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离婚后,甲对房产分配协议反悔,乙方首先可以依据协议内容,要求甲履行协议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果甲拒绝履行,乙方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协议效力并判决甲履行。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双方协议内容、出资情况、婚姻存续期间的贡献等因素,作出公正判决。因此,乙方应准备好相关证据,积极应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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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在婚姻期间为家庭付出较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乙在离婚时有权向甲请求补偿。双方可以先协议确定补偿办法,若协议不成,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甲给予乙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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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的房产分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双方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即具有法律效力。如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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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