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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要拆迁的房屋能否转让

2021-09-09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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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会对居民的房屋进行征收,有的是为了建造商品房,有的是为了公共交通设施的需要。房屋征收部门征收房屋前,征收拆迁部门要确定房屋拆迁的范围,然后对拆迁范围内房屋进行调查,在征收范围内的房屋都会进行征收。那么将要拆迁的房屋能否转让?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将要拆迁的房屋能否转让

  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如果在拆迁冻结期内的,可以转让房屋,但房屋不能办理过户登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将要拆迁的房屋能否转让 

  二、拆迁安置房是否能买卖

  拆迁安置房一般需五年才能进行上市交易。

  房屋能不能上市交易,简单的可以根据土地性质判断,集体土地,是归集体所有,乡镇多半是这样的土地性质。

  如果是国有土地,即可办理到房产证,就可以上市交易,有些是永远拿不到房产证的,比如集体土地,除非他进行地性质变更。有些是拿到了短时间内不能交易的,比如一些拆迁安置房

  国家在这方面都是有相关规定的。

  房产一般有两证,房产证和土地证,房产证简单的说就是表示这房子归你所有,如果建筑物没了,你想再在原土地上兴建,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

  土地证表示此土地归你所有,无论建筑物是否存在,别人是无权在你的地盘建东西的,这就是侵犯你的权益。

  三、房屋被征收安置补偿方式有哪些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房屋征收中最常见的补偿方式,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被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货币的形式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给予补偿的方式。被征收房屋价值,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房屋征收部门支付的补偿款可以等于或高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但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货币补偿是一种简便易行的补偿方式,付清补偿款后几乎没有后续问题。是征收人最愿意接受的一种方式。为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各地往往通过提高补偿标准的方式吸引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

  2、产权调换

  所谓产权调换,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人民政府用自己购买或建造中的房屋所有权补偿给被征收人,并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与用于产权补偿的价值进行差价结算的补偿方式,被征收的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的价值均由相应的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规则评估确定。

  产权调换方式通常是由于被征收人无其他住房或者不愿意至其他地域生活,而选择搬至征收人提供的安置房屋居住。近几年由于房屋价格持续上涨,而征收人提供的房屋价格相对适中,导致被征收人更乐于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将要拆迁的房屋能否转让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的过程中,会有一年的冻结期,在冻结期内,房屋所有人可以转让房屋,但不能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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